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保险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