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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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身故或全残之日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初次确诊之日的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同时,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个人账户价值和所交保险费按附加合同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合同保险金额的比例相应减少。若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零,主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