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其中,给付比例按下表规定:
被保险人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
不满18 周岁 100%
满18 周岁但不满 41 周岁 160%
满41 周岁但不满 61 周岁 140%
满61 周岁 120%
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加上身故或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 后所得的年龄。
本合同所列各种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 种和 1 次为限。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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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