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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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且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合同保险费”按照身故或全残时的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趸交保险费或期交保险费和已交纳保险费的期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