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生存至第五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时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年金,首次年金给付后,被保险人每生存满1个保单年度,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减已给付的年金(不计利息);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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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 生存至第五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时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年金,首次年金给付后,每生存满1个保单年度,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
身故保险金 | 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减已给付的年金(不计利息);(2)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保险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10/15/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