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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种类: |
养老型保险 |
产品特点: |
返还迅速,保障终身,交费期间较短 |
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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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
终身 |
生存金和祝寿金: |
保险合同生效后每三个保单年度,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年金,当被保险人70岁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给付祝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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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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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起180 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于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 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于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 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祝寿金 | 生存至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 倍给付祝寿金。 |
生存保险金 | 每生存满 3 个保单年度,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
案例
30岁的张先生投保丰盛人生(B款),基本保险金额30000元,年缴保费14604元,缴费期5年,共缴保费73020元;除终身享受保单分红外,每三年还可领取年金3000元,并在70周岁时领取祝寿金45000元,70岁后仍将领取年金。若不幸身故,将给付保险金45000元。
被保险人年龄
28天至65周岁
缴费期间
3年缴、5年缴
缴费方式
年缴、半年缴
保障期限
终身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什么 | 保多少 | |
生存金 |
基本保额×10% (每3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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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寿金 |
1.5倍基本保额 (70周岁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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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 | 70周岁前 |
3倍基本保额 (保单生效起180天内因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 |
70周岁后 |
1.5倍基本保额 (保单生效起180天内因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 |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两年内自杀、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人保寿险丰盛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B 款)条款
30岁的张先生投保丰盛人生(B款),基本保险金额30000元,年缴保费14604元,缴费期5年,共缴保费73020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