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项目 | 说明 | 
|---|---|
| 保障内容 | 特别关爱金: 从约定时间开始(一次性/3年交为第5年,5年交为第6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别关爱金 年金: 从约定时间开始(一次性/3年交为第6年,5年交为第7年),至保险期间届满前一年止,每年按已交保费的2.5%给付生存年金。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按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102.5%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