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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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等待期后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
重大疾病持续治疗保险金 |
确诊重大疾病后,连续五个确诊周年日(不含首次确诊日)仍处于持续治疗状态,每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0%,累计给付五次。 |
身故保险金 |
等待期后身故,给付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
保障内容 |
少儿罕见病保险金:等待期后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少儿罕见病,且满足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少儿成长发育关爱金: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在0-6周岁之间,且等待期后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少儿成长发育类疾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0%。 中症疾病保险金(计划2/4):等待期后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60%,累计给付三次。 轻症疾病保险金(计划2/4):等待期后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30%,累计给付五次。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计划3/4):等待期后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且满足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豁免保险费:等待期后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计划2/4),豁免后续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