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项目 | 说明 |
|---|---|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给付比例:不满 18 周岁 100%;满 18 周岁但不满 41 周岁 160%;满 41 周岁但不满 61 周岁 140%;满 61 周岁 120% 满期保险金和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以一种和一次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