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D款)
个人
投保范围
28天-8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或长期
投保年限
属于养老保障产品,提供养老年金、重度失能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保障。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且被保险人尚未开始领取重度失能保险金,根据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和领取类型,将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的个人账户价值,按您选择的转换标准锁定方式确定的养老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养老年金并按约定给付给被保险人,同时注销个人账户。养老年金领取方式、领取类型及领取金额将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1)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

在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及其后每年(或每月)的对应日,按确定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时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小于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的个人账户价值,按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与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的差额一次性给付,合同终止。

2)固定期限10(或152025)年领取

在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及其后每年(或每月)的对应日,按确定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固定领取期限届满,合同终止。

如被保险人在固定领取期限届满前身故,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一次性给付,合同终止:

固定领取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年金之和;

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与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的差额。

重度失能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前,经我们认可的医院或我们认可的鉴定机构鉴定达到合同约定的重度失能状态,我们将根据当时选择的重度失能保险金领取方式给付重度失能保险金,同时注销个人账户。开始领取重度失能保险金之后,不允许变更领取方式。重度失能保险金领取方式、领取类型及领取金额将在保险合同上载明,可选择的重度失能保险金领取方式如下:

1)一次性领取

按照被保险人达到重度失能状态之日零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一次性给付重度失能,合同终止。

2)按年(或月)分期领取

根据选择的重度失能保险金分期领取类型,将被保险人达到重度失能状态之日零时的个人账户价值,按您选择的转换标准锁定方式确定的重度失能保险金转换标准转换为重度失能保险金并按约定给付给被保险人。可选择的重度失能保险金分期领取类型如下:

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在被保险人达到重度失能状态之日及其后每年(或每月)的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按确定的领取金额给付重度失能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我们已给付的重度失能保险金总和小于被保险人达到重度失能状态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按被保险人达到重度失能状态之日零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与已给付的重度失能保险金总和的差额一次性给付,合同终止。

固定期限10(或152025)年领取。在被保险人达到重度失能状态之日及其后每年(或每月)的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按确定的领取金额给付重度失能保险金,直至固定领取期限届满,合同终止。如被保险人在固定领取期限届满前身故,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一次性给付,合同终止。

1.固定领取期内尚未给付的重度失能保险金之和;

2.按被保险人达到重度失能状态之日零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与已给付的重度失能保险金总和的差额。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或重度失能保险金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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