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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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金 |
第5年-第9年期间,若被保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每年都可以领一次关爱金,领取标准如下所述。 趸交:每年领取金额=12%*趸交保费; 3年交:每年领取金额=36%*年交保费; 5年交:每年领取金额=60%*年交保费; 10年交:每年领取金额=100%*年交保费; 15年交:每年领取金额=200%*年交保费; 20年交:每年领取金额=300%*年交保费; 30年交:每年领取金额=500%*年交保费。 |
生存保险金 |
第10年-99周岁期间,若被保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每年都可以领一次生存年金,每年领取金额=100%*基本保额,若期间不幸身故还能按约定理赔身故金。 |
祝寿金 |
若被保人在祝寿金给付年龄时仍生存(60/70/80周岁,投保时选择),可以领一笔祝寿金,领取标准如下所述。 趸交:每年领取金额=40%*趸交保费; 3年交:每年领取金额=120%*年交保费; 5年交:每年领取金额=200%*年交保费; 10年交:每年领取金额=500%*年交保费; 15年交:每年领取金额=1000%*年交保费; 20年交:每年领取金额=1500%*年交保费; 30年交:每年领取金额=2500%*年交保费。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人100周岁的时候仍生存,保险公司会一次性给付200%基本保额,明确写进合同里面。 |
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
被保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事故导致全残的,保险公司会按约定理赔100%已交保费,保证不亏本,且不扣除已经领过的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人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的话,无论是因为意外还是疾病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都会按(已交保费-已领关爱金、生存年金和祝寿金)、现金价值二者的较大者理赔身故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