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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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骨折,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普通部(不包括特需医疗部、国际医疗部、干部病房、贵宾医疗部、外宾医疗部和VIP部,下同)接受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普通部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骨折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骨折医疗保险金。 |
骨折手术康复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骨折,若被保险人为治疗骨折进行手术治疗,并在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康复科、康复病房,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康复医院产生康复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骨折手术康复医疗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