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臻鑫一生终身寿险(尊享版)优点:
1、有效保额3.5%递增
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按基本保险金额以3.5%年复利形式增加。
计算公式为:有效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3.5%)n-1,其中n为保单年度数
2、重大自然灾害额外赔
对于遭受地震、洪水、海啸、台风、龙卷风、冰雹、泥石流、滑坡八大重大自然灾害而意外身故或全残,可额外给付100%基本保额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3、保单可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保险公司同意,您可以书面形式申请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且每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已交保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后,在缴费期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已交保费乘以给付比例和现金价值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后,缴费期满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有效保额、已交保费乘以给付比例和现金价值三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八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则在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3/5/10年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6、更多免责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