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2021版A款)
个人
投保范围
18-50周岁
投保年龄
30年
投保年限
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2021版A款)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满期保障。
投保须知

1、投保年龄:凡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2、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三十年。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1、疾病身故: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2、非疾病身故:

(1)41周岁前身故: 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与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41-61周岁身故: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40%与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3)61周岁后身故: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与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交费期间为十年:

(1)18周岁-30周岁,基本保险金额×35%;

(2)31周岁-35周岁,基本保险金额×40%;

(3)36周岁-40周岁,基本保险金额×50%;

(4)41周岁-45周岁,基本保险金额×60%;

(5)46周岁-50周岁,基本保险金额×75%。

交费期间为二十年的:

(1)18周岁-30周岁,基本保险金额×40%;

(2)31周岁-35周岁,基本保险金额×50%;

(3)36周岁-40周岁,基本保险金额×65%。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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