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小王为父亲王先生(60周岁)投保人保寿险中老年意外伤害保险的计划二,保险期间为 1 年,指定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父亲王先生享有的保障如下: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骨折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发生合同约定的骨折情况之一,保险公司按该项骨折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骨折保险金额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按行业标准中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残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我们按意外伤残或身故保险金额扣减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
1、投保年龄:保险公司接受的投保年龄为40周岁至75周岁。
2、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或1年以内,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骨折、伤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特别约定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2、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斗殴、酗酒、猝死,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