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发生医疗费用或住院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特别约定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2)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或其家属不配合或不执行医嘱,擅自使用药物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4)对于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被保险人,在医护人员提出医学建议后,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监护人仍要求实施接种的;
(5)被保险人未能按规定程序按时接受疫苗的预防接种或未全程接种疫苗;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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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异常反应或偶合症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并且自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疫苗异常反应或偶合症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疫苗异常反应或偶合症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并且自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合同约定标准,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保险公司按合同标准乘以合同伤残保险金额给付疫苗异常反应或偶合症伤残保险金。 |
疫苗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并且自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普通部接受治疗,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疫苗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保险金。 疫苗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保险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给付比例 每次医疗费用对应的给付比例为:被保险人就诊时未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医疗费用补偿60%;被保险人就诊时已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医疗费用补偿100%;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对疫苗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限额为合同的医疗保险金额。 |
疫苗异常反应或偶合症住院津贴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并且自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普通部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合同住院津贴日保险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疫苗异常反应或偶合症住院津贴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对疫苗异常反应或偶合症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日数以60日为限。 |
新冠疫苗失效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全程接种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仍被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且自确诊之日起180日内因该肺炎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新冠疫苗失效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新冠疫苗失效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全程接种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仍被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且自确诊之日起180日内因该肺炎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合同约定标准,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保险公司按伤残等级对应给付比例乘以合同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新冠疫苗失效伤残保险金。 |
新冠疫苗失效普通住院津贴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全程接种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仍被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且自该确诊之日起180日内因该肺炎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普通部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合同住院津贴日保险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新冠疫苗失效普通住院津贴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对新冠疫苗失效普通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日数以60日为限。 |
新冠疫苗失效ICU津贴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全程接种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仍被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且自该确诊之日起180日内因该肺炎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ICU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合同ICU津贴日保险金额乘以实际入住ICU日数给付新冠疫苗失效ICU津贴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对新冠疫苗失效ICU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日数以60日为限。 |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