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或发生如下列明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被政府依法拘禁或入狱期间伤病;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擅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二)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或非续保合同生效前已经患有恶性肿瘤、原位癌、肝硬化;
(三)因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或非续保本合同生效前所患既往症所导致的恶性肿瘤,及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引起的相关费用,但投保时保险人已知晓并做出书面认可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或非续保本合同生效前接受检查或治疗,且在等待期后明确诊断为同一种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
(五)等待期内确诊的恶性肿瘤;等待期内所诊断的疾病、接受检查或治疗,且在等待期后明确诊断为同一种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等待期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生感染者除外)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六)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治疗及其产生的后果所产生的费用;未被治疗所在地权威部门批准的治疗,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批准的药品或药物;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遗传基因鉴定费用;因职业病、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未经医生建议自行进行任何治疗或未经医生处方自行购买药品产生的费用;虽持有医生处方,但未在开具处方的医生执业的医疗机构购买药品产生的费用(以药品费票据载明信息为准);虽持有医生建议,但治疗在非医疗机构进行或费用由非医疗机构收取(以医疗费票据载明信息为准);虽持有医生处方,但处方剂量超过30天部分的药品费用;
(八)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九)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职业关系、输血及器官移植导致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的除外;
(十)更多免责详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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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住院医疗保险金 | 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罹患恶性肿瘤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时,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加床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 |
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 指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恶性肿瘤特殊门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
恶性肿瘤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 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罹患恶性肿瘤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恶性肿瘤门诊手术费用。 |
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 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罹患恶性肿瘤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恶性肿瘤门急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治疗恶性肿瘤门急诊医疗费用(但不包括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和恶性肿瘤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