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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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保险金 | 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是等待期后因疾病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医疗保险金,包括住院医疗、特殊门诊、住院前7后30天门急诊、门诊手术费用,最高合计赔付300万。 |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 保险期间内,确诊恶性肿瘤需在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先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累计达到限额后再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包括恶性肿瘤住院医疗、恶性肿瘤特殊门诊、恶性肿瘤住院前7后30天门急诊、恶性肿瘤门诊手术费用,最高合计赔付300万。 |
法律费用保险金 | 被保险人作为被告或原告身份参与一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民商事仲裁、与他人发生发生法律纠纷且以非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费用,或参与二审的必须且合理的费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获得赔付,最高赔付6000元.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等待期过后确诊恶性肿瘤,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须的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免赔额后进行赔付,最高赔付保额10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