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全方位健康保障
-----此计划特为:1岁(女)
产品名称 |
基本保障金额 |
保费(元/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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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佑一生 |
平平安安没事,提前可领现金价值 |
75岁:36.8万
80岁:39.6万 |
6800元/年
缴19年
共存129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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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发票
独立理赔
与医保不冲突 |
16种早期重大疾病(保额20%)75岁前 |
10万
(豁免剩余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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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儿童特定疾病 (22岁前) |
10万
(豁免剩余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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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给付 (22岁前) |
7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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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种重大疾病一次赔付(豁免保费) 终身 |
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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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重疾赔付 终身 |
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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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重疾赔付 终身 |
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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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保额100%)终生 |
每月领取4166元,累计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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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终末期保险金(保额100%) 终生 |
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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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全残保障(保额100%) 终生 |
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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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身故、全残)豁免保险费 |
豁免之后每年的保险费 |
265元/年 |
1. 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75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并于等待期(90天)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释义中的第一类重大疾病,额外给付确诊时基本保险金额20%予被保险人。
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天)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释义中的第二类重大疾病,给付确诊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予被保险人。
2. 儿童特定疾病保险金:(10万)
自承保之日起至22岁,发生三种特定的疾病后,经医生确诊即赔偿保额的20%,不需要发票报销,
3. 白血病给付: (75万)
自承保之日起至22岁,经医生确诊白血病后即赔偿保额的50%,不需要发票报销.
4.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年满60岁后,若认定为自主生活能力下降,譬如不能独立行动、穿衣、吃饭、洗澡、如厕,进食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且该状态持续180天以上每月可获护理费用,保证10年连续给付;共计一百二十次。
5.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提供50种重疾之外的疾病保障,指被保险人达到疾病的终末期状态。疾病已经无法以现有的医疗技术治疗或缓解并且将导致被保险人在未来六个月内死亡。在患者及其家属要求和医生的同意下一切积极治疗已被放弃。
6. 身故或全残保障:(50万)
18岁前身故赔付已交保费之和,18岁后身故赔付保额。包含意外身故,疾病身故,自杀,自然灾害死亡,自承保之日起至终身,被保险人全残的,赔付基本保险金。
7. A-D组类第二次和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各50万)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满足下列所有条件,则本公司将给付第二次及三次第二类重大疾病基础保障。
1)首次确诊二类重疾的A.B.C.D组其中一组,可以马上赔付50万;(缴费期内,豁免剩余保费)
2)365日后,再次确诊二类重疾的剩下的3组其中一组,可以马上再赔付50万;
3)365日后,再次确诊二类重疾的剩下的3组其中一组,可以马上再赔付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