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从踏入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因遭受主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入住医院治疗,则本公司给付意外住院给付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为保险单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意外住院给付金额乘以住院日数。同一意外事故的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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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给付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从踏入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因遭受主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入住医院治疗,则本公司给付意外住院给付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为保险单上所载的合同意外住院给付金额乘以住院日数。同一意外事故的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
被保险人因中暑、视网膜脱落、牙齿修复、非意外导致牙科手术、一般身体检查、主合同责任免除事项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1)中暑、视网膜脱落;
(2)美容和外科整形或任何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
(3)牙齿修复、牙齿整形以及非因意外事故而进行的牙科治疗及手术;
(4)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5)主合同所列各项责任免除事项。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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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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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意外住院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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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日补贴额×实际住院天数 (单次住院以180天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