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可获得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
满期给付: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00周岁时,将获得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回眸世纪人生,喜度百岁庆典。
增值红利: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之前分配的红利为增值红利,将于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时给付。如被保险人在此前身故,已分配的增值红利将与身故保险金一并给付。该增值红利为非保证利益。
现金红利: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之后的红利将以现金红利的方式给付,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满期,为退休生活带来额外延绵的退休补贴。该现金红利为非保证利益。
本保单还可以附加友邦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定期寿险、意外保险和伤残豁免保险费等多种保障;并享有现金价值借款和自动垫缴保险费等多项保单权益。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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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若保单期满时仍生存,按满期时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
投保年龄和保险期间
本合同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十八岁至六十岁。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若无受益人或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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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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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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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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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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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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