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主合同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则本公
司将在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在确诊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应付保险费。获豁免的保险费被视为已支付,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仍然有效。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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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保险费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主合同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则本公 司将在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在确诊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应付保险费。获豁免的保险费被视为已支付,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仍然有效。 于豁免保险费期内,保险费获豁免的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条款、保险金额和付费年限不得变更。 |
投保年龄和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日至五十五岁。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恶性肿瘤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3)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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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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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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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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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豁免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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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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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主险及本附加险剩余各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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