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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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合同保证利益的现金价值;(2)保险合同累计应付已付保险费-累计已领取的年金 2.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保险合同约定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全残,则将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全残发生时保险合同累计应付已付保险费的10%。 3. 年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则将自保险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至保险合同满期日前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给付年金,其金额等于保险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 4.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则将给付满期金,其金额等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