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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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身故或全残金: (1)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18周岁保单周年日前,保证现价和已交保费取大值。 (2)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且交费期间,或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交费期间,保证现价和已交保费×比例取大值。 (3)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且交费期满,或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交费期满,保证现价/已交保费×比例/基本保险金额×(1+2%)^(𝑛−1)取大值。n为保单年度数。
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