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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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投保年龄未满18周岁且18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累计保费和现价取大值。 (2)投保年龄未满18周岁且18周岁保单周年日及之后,或投保年龄已满18周岁,且交费期未届满,累计保费×比例和现价取大值。 (3)投保年龄未满18周岁且18周岁保单周年日及之后,或投保年龄已满18周岁,且交费期已届满,累计保费×比例/现价/基本保额×1.02^(n-1)取大值,n为保单年度数。
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