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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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自保险合同犹豫期结束的次日至保险合同满期日前的每个保单周月日给付养老年金,其金额等于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在养老年金给付期间,若被保险人身故,则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不再给付养老年金。 |
满期金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则给付满期金,其金额等于满期时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给付身故保险金,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三年或五年,则按累计应付已付各期保险费-累计已领取的养老年金的金额给付; 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趸交,则按趸交保险费-累计已领取的养老年金的金额给付: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保险合同约定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则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全残发生时按下列公式计算的金额。 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三年或五年,则按累计应付已付各期保险费×15%的保额给付; 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趸交,则按趸交保险费×15%的保额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