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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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
若投保人选择保险费的付费年限为10年,在保险合同的付费期满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及此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给付年金,直至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 若投保人选择保险费的付费年限为趸交、3或5年,在则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及此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给付年金,直至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 每年的年金给付金额等于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 |
特别年金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八十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生存,将给付特别年金,其金额等于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 |
满期金 |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将给付满期金,其金额等于满期时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身故保险金 |
1、80岁前:现金价值、本项金额(两者取大) ①3/5/10年交:本项金额=(累计应付已付各期保险费对应的月数一12)×按年付方式计算的本合同年保险费-累计已领取的年金 (2)趸交:本项金额=泵交保险费-累计已领取的年金 2、80周岁后(含):现金价值、本项金额(两者取大) ①3/5/10年交:本项金额=(累计应付已付各期保险费对应的月数一12)×按年付方式计算的本合同年保险费-累计已领取的年金 ②趸交:本项金额=是交保险费-累计已领取的年金-特别年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