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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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疾病基础保障保险金 |
50万保额,重度疾病基础保障保险金给付一次。 |
重度疾病额外保障保险金 |
25万保额,生效次月起36个月内,运动达标后每月可增加1万元,最高25次。 |
中度疾病保险金 |
10万保额,中度疾病确诊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20%,累计五次为限。 |
轻度疾病保险金 |
5万保额,轻度疾病确诊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0%,累计五次为限。 |
全残基础保障保险金 |
5万保额,全残基础保障保险金给付一次。 |
全残额外保障保险金 |
25万保额,生效次月起36个月内,运动达标后每月可增加1万元,最高25次。 |
身故保险金 |
50万保额,身故基础保障保险金给付一次。 |
身故额外保障保险金 |
25万保额,生效次月起36个月内,运动达标后每月可增加1万元,最高25次。 |
中度/轻度疾病豁免保险费 |
确诊中度/轻度疾病豁免批注合同的应付未付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