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友一苗意外伤害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18-65周岁
投保年龄
至180天
投保年限
属于意外伤害保障产品,提供因预防疫苗接种而导致的事故保障,预防接种住院日额津贴保障。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住院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 


(5)精神和行为障碍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影响; 


(6) 更多详情见条款。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预防接种事故保险金

(1)预防接种身故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或非免疫规划疫苗后,自接种疫苗之日起十四日内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且自接种疫苗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为直接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则保险公司给付预防接种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该事故发生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预防接种伤残保险金,则保险公司在给付预防接种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任何已给付的预防接种伤残保险金。

(2)预防接种伤残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或非免疫规划疫苗后,自接种疫苗之日起十四日内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且自接种疫苗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为直接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伤残,则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中的评定原则,确认该伤残的伤残类别、伤残等级和保险金给付比例,并给付预防接种伤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为确认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预防接种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

自接种疫苗之日起十四日内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入住医院治疗,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预防接种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预防接种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千分之一)×住院日数预防接种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的住院日数以十日为最高限额。

当累计给付的预防接种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的住院日数达到十日时,合同预防接种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责任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险期间:至180天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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