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年满18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住院医疗责任 | 住院医疗包含住院费(含食宿费)按同年度总保额(中国大陆限标准单人病房;中国大陆外标准双人病房);陪床、手术室、药物及辅料费、医生诊疗费、重症监护、手术,包括外科医生及麻醉师费用、病理学检测、放射检测和诊断检测及治疗、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语言治疗师与营养师、重建手术、意外事故相关齿科治疗、植入式人造器官及人造器官设备按同年度总保额;人造器官装置(非植入式)按合同约定金额;90天为限(含续保期)心理及精神科治疗、30日/年居家护理、30日/年跨领域康复护理、临终关怀和缓和治疗按合同约定金额的保障。 |
特殊门诊责任 | 特殊门诊包含癌症治疗、肾脏透析、先进扫描(核磁、CT等)按同年度总保额;器官移植服务按每项病症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障。 |
门急诊责任 | 门急诊包含门诊手术费、病理学检测、放射检测和诊断检测及治疗按同门诊年度总保额;处方药及辅料、耐用医疗设备按合同约定金额;专科诊症及医生费、心理及精神科治疗和合格护士护理按15次/年保障。 |
健康检查 | 健康检查(等待期6个月)按合同约定金额保障。 |
医疗运送/交通费用责任 | 医疗运送、同行人士交通费、本地直升机/救护车、遗体运送按同年度总保额;同行人士生活费按保险合同约定,累计10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