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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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3-70周岁
投保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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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限
产品特色: 1、可根据客户需求灵活组合需要保障的公共交通工具(如飞机、轮船、火车或者汽车等)、保险金额及保障期限; 2、费率低廉。
产品描述

    产品介绍:    
    1、可根据客户需求灵活组合需要保障的公共交通工具(如飞机、轮船、火车或者汽车等)、保险金额及保障期限;   
    2、费率低廉。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踏入乘坐的合法营运交通工具入口,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领取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3)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同一类别交通工具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该类别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该类别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同一原因身故 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 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 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领取保险金后的余额。
残疾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同一原因造 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 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 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给付总额不超过保险金额。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 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中所对 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并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

(五)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它内、外科手术;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八)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九)恐怖袭击。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若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的情形导致的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将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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