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承保范围有房屋及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三大部分组成,投保人可以自由选项投保。房屋及附属设备和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您根据购置价和市场价自行确定。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以各项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五)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六)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第八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二)坐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四)间接损失;
(五)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以上二者以高者为准。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适用对象:
各类城镇居民
所需资料:
投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