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以下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未经保险人同意的被保险人既往症的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在保险单载明的等待期内发生的任何费用。
(三)未取得就诊地所属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该国家相关监管机关批准的检查、治疗、药品、及相关医疗服务的所有费用,和被认定为试验性治疗的所有费用。
(四)根据工伤补偿、职业病或其他与职业疾病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从中获得补偿的费用,已从政府、慈善机构、其他福利计划或医疗保险计划获得补偿的费用。
(五)代诊费,无原始发票的费用,电话咨询费(经由医疗服务供应商指定并授权的机构除外),没有按时就诊的预约费用,非医师处方要求的服务费用,不在执业范围的医疗服务费用,不符合专业认可标准或为进行适当治疗所不必要的医疗和牙科服务费用,非医学必需的费用,超过通常惯例水平的费用。
(六)更多免责详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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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保险金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与其保障类型相对应的保障地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疾病接 受医师推荐的、医学必需的门诊医疗,由此发生的、符合通常惯例水平的以下类型费用,属 于门诊医疗保险责任。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与其保障类型相对应的保障地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疾病接受医师推荐的、医学必需的住院治疗(日间住院治疗视同住院治疗),由此发生的、符合通常惯例水平的合同约定的类型费用,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费用。 |
特殊疾病和特殊项目医疗保险金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与其保障类型相对应的保障地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疾病接受医师推荐的、医学必需的、下列特殊疾病和特殊项目医疗,由此发生的、符合通常惯例水平的费用,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特殊疾病和特殊项目费用。 |
分娩和新生婴儿医疗保险金 | 包含分娩费、妊娠并发症治疗费、新生婴儿费 |
医疗及身故援助保险金 | 包含紧急医疗运送费用、紧急医疗转运费、异地就医交通费用、遗体运返或安葬费用、 |
健康检查 | 被保险人每年一次全身体检费以及相关检查化验费,免疫费,常规检查化验费,属保险 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对此按照10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
眼科责任 | 对被保险人发生的眼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每一保险期间保险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与本项费用对应的医疗保险金以保险单中载明 为准。 |
牙科责任 | 与牙科责任对应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不包括以美容为目的牙齿处理费,义齿、高嵌体、种植牙、贴面,以及相关口腔X光费用。 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与牙科责任对应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保险公司按保险单所载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