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二次诊疗意见服务 | 确诊疾病保障治疗范围所涉的且不属于既往症的疾病,且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向保险公司提出二次诊疗意见服务申请,经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可免费获得保险公司授权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安排的国外医疗专家提供的二次诊疗意见服务。 |
疾病保障治疗费用 | (1)医疗费用保险金 (2)交通费用保险金 (3)住宿费用保险金 (4)遗体遣返费用保险金 (5)住院津贴 (6)归国一次性津贴 (7)医疗翻译服务费用 |
关爱津贴 | 被保险人书面确认主动放弃到国外治疗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如被拒签等)致使被保险人无法到国外治疗的,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关爱津贴,合同终止,关爱津贴金额为 1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