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终身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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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一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 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合同现金价值。 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合同终止。 |
年金 | 自合同的第六个保险单年度起,年金受益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年金。自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保单账户价值每年于保险单周年日按给付的年金金额等额减少。 每个保险单年度内已领取的年金与该保险单年度内累计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之和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