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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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 |
方案一: 1.养老年金的领取 (1)年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养老年金;(2)月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养老年金。 2.保证领取 自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含)起,若被保险人身故,按照身故时下列第(1)项减去第(2)项的余额一次性给付应领未领的养老年金,合同终止: (1)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2)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1)起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上述第(1)项减去第(2)项的余额小于零,则应领未领的养老年金金额为零。 3.现金价值 自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含)起,合同的现金价值为零。 方案二: 1.养老年金的领取 (1)年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养老年金;(2)月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养老年金。 2.保证领取 年领,则保证领取共21次,保证领取期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为21×基本保险金额; 月领,则保证领取共252次,保证领取期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为252×基本保险金额×8.5%。 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内身故,按照保证领取期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扣减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一次性给付应领未领的养老年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结束后身故,则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不含)之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