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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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1. 且身故时未满18周岁,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合同的累计已交纳保险费;②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前(含)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8周岁,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乘以对应的比例;②合同的现金价值。 3.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后(不含)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8周岁,按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乘以对应的比例;②合同的现金价值;③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比例:18-41周岁:160%;42-61周岁:140%;62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