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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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重度疾病保险金: 110种疾病,分5组,每组1次,间隔期180日,按以下三者取大: ①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②合同的现金价值③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中度疾病保险金: 30种疾病,给付2次,间隔期90日,每次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50% 轻度疾病保险金: 30种疾病,给付5次,间隔期90日,每次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30% 少儿特定重度疾病保险金: 10种,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确诊该重度疾病,除按约定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重度疾病保险金。 首次重度疾病医疗保险金: 在第10个保单前发生首次重疾保险金,将报销3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给付金额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为限。 报销比例: 1.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医疗费用补偿,100%报销; 2.未通过基本医疗保险也未通过公费医疗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报销60%"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等待期后,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按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2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年满18周岁的之后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②合同的现金价值;③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