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0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5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