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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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患疾病需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一般医疗保险金包含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并在医院接受治疗 的,保险公司首先按照第六条第(一)款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保险人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后,保险公司再对下述两类费用中未能以一般医疗保险金受偿的部分,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的责任。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包含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和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
恶性肿瘤住院津贴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并在医院接受治疗,根据被保险人的每次合理住院天数,保险公司按如下规则计算并给付恶性肿瘤住院津贴保险金。 恶性肿瘤住院津贴保险金=(恶性肿瘤住院合理住院天数-恶性肿瘤免赔住院天数)×恶性肿瘤住院日给付金额。 合同中恶性肿瘤免赔住院天数、恶性肿瘤住院日给付金额、恶性肿瘤累计给付最高天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一次性协商确定,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