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意外污染责任
本条款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保期内由于突然、意外的污染引起的人身伤害和损失的赔偿责任,仅限于被保险人能证明该污染是属于:
1、保期内发生的突然的、特殊及可查明的事件的直接结果。
2、不是因被保险人未对防止这种污染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而产生的直接结果。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详细内容见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