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扩展
经双方同意,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若保险金额达到保险价值的85%,保险人在保险金额以内按实际损失
计算赔偿;若保险金额不足保险价值的85%,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本保险合同所列标
的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附加条款约定计算赔偿。
本附加条款不适用于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