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按照以下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含),我们按照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①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0个保单年度内(含),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被保
险人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与有效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②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0个保单年度后,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累计已交保险费”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指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乘以年交保险费。
“年交保险费”指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2.5年金转换选择权
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您或者受益人可以按以下方式申请年金转换:
(1)受益人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可以将全部或部分身故保险金及终了红利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
(2)本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如果您申请解除本合同或依据我们当时的相关政策进行减保,可以将申请时的全部或部分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
您行使年金转换选择权时,仅可购买本公司指定的年金保险产品。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限行使一次年金转换选择权。
您行使年金转换选择权后基本保险金额将按照转换的现金价值与转换前的现金价值的比例相应减少。
若您申请将全部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产品,则本合同现金价值减少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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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含),保险公司按照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①自合同生效日起10个保单年度内(含),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与有效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②自合同生效日起10个保单年度后,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累计已交保险费”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指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乘以年交保险费。 |
年金转换选择权 | 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您或者受益人可以按以下方式申请年金转换: (1)受益人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可以将全部或部分身故保险金及终了红利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 (2)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如果您申请解除合同或依据保险公司当时的相关政策进行减保,可以将申请时的全部或部分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 您行使年金转换选择权时,仅可购买本公司指定的年金保险产品。 合同保险期间内限行使一次年金转换选择权。 您行使年金转换选择权后基本保险金额将按照转换的现金价值与转换前的现金价值的比例相应减少。 若您申请将全部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产品,则合同现金价值减少为零,合同效力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