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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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确诊80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所交保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确诊25种轻症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费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 |
全残保险金 | 全残,保险公司按所交保费的200%给付全残保险金。 |
轻症豁免保费 | 在交费期间被保险人轻症轻症可免交余期保费。 |
投保人豁免 | 在交费期间投保人身故/全残/确诊重大疾病可免交余期保费。 |
满期保险金 | 30年满期,保险公司按所交保费的160%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