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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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年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前,若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每一保单年度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自年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年满8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止,若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每一保单年度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
祝寿保险金 | 自年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年满8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止,若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每一保单年度按照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5%给付一次祝寿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5%给付满朋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60周岁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累计所交保费与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若60-88周岁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保费减去已领取祝寿金的余额与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