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意外骨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并经放射线检查(如X 射线、CT 检查等)证明被保险人发生《人身保险骨折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以下简称《给付表》)所列的骨折的,则我们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其金额按《给付表》约定的骨折项目及骨折性质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给付保险金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
意外骨折急救服务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并经放射线检查(如X 射线、CT 检查等)证明被保险人发生《给付表》所列的骨折的,我们在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的同时,给付意外骨折急救服务保险金。意外骨折急救服务保险金为每次200元。
意外骨折住院津贴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并经放射线检查(如X 射线、CT 检查等)证明被保险人发生《给付表》所列的骨折须住院治疗,应到我们认可的医院就诊,经专科医生诊断确定必须住院并正式办理住院手续入院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的每次住院,我们按被保险人(实际住院日数-3)×意外骨折住院津贴日额所得数额给付意外骨折住院津贴保险金。
意外骨折住院津贴日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骨折保险金 | 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并经放射线检查 (如X 射线、CT 检查等)证明发生《人身保险骨折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 例表》(以下简称《给付表》)所列的骨折的,则给付意 外骨折保险金,其金额按《给付表》约定的骨折项目及骨折性质对应的给付比例乘 以给付保险金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 |
意外骨折急救服务保险金 | 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并经放射线检查(如X 射线、 CT 检查等)证明发生《给付表》所列的骨折的,在给付意外骨折保 险金的同时,给付意外骨折急救服务保险金。意外骨折急救服务保险金为每次200 元。 |
意外骨折住院津贴保险金 | 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并经放射线检查(如X 射线、 CT 检查等)证明发生《给付表》所列的骨折须住院治疗,应到认可 的医院就诊,经专科医生诊断确定必须住院并正式办理住院 手续入院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的每次住院,按 (实际住院日数-3)×意外骨折住院津贴日额所得数额给付意外骨折住 院津贴保险金。 意外骨折住院津贴日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骨折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
(3)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6)被保险人因任何医疗行为导致的医疗事故;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8)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9)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0)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2)被保险人病理性骨折或疲劳性骨折。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因精神疾患导致的、因任何医疗行为导致的医疗事故、未遵医嘱、细菌、病毒感染、参加高风险运动、疲劳性骨折、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骨折 |
基本保额×人身骨折程度约定比例 |
意外骨折急救服务 |
200元 |
意外骨折住院津贴 |
(实际住院天数-3)×基本保额×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