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初次投保时,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于本保险合同等待期内初次患本保险合同所列重大疾病, 保险人对投保人无息返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所交保险费,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续保时不受本项限制。
(二)被保险人于本保险合同等待期后 (投保人连续为同一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的续保合同无等待期) ,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初次患本保险合同所列重大疾病, 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三)本保险合同的等待期为 90 天,自保险责任生效之日起算。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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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于等待期后 ,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初患合同所列重大疾病, 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终止。 |
保险期间
一年
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患本保险合同所称重大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投保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的挑衅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或依法被拘禁或服刑期间;
(五)在投保前被保险人已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 医院诊断患本保险合同所称重大疾病;
(六)被保险人酗酒,或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风浪板、蹦极、跳伞、水上摩托艇、滑翔翼 、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拳击、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 、 马术、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赛车运动、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
(九)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十)被保险人患原位癌;
(十一)被保险人原有恶性肿瘤的复发、转移;
(十二) 被保险人患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性传播疾病、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十三)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十四)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若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的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