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交费短 领取长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或3年交;满3年后,每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最长可领取至105周岁。
★ 返还快 收益稳
客户生存总利益累积快,假设中档利益演示下,一次交清的第3个保单年度末、3年交的第4个保单年度末,累计生存总利益超过累计所交保费。可享受公司经营成果带来的红利,并在满3年后,每年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30%的生存保险金,红利和生存保险金自动进入个人账户,享受日复利,月结息,年年不断,收益稳定。
★ 现价高 贷款强
现价高,一次交清方式下的首个保单年度末现价高达累计所交保费的92%以上;贷款功能强,贷款额度高达现价的95%,轻松实现资金灵活周转,2017年12月31日前,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年利率5.5%,保单贷款手续简便,3-5个工作日即可到账。
阳光人寿财富至尊两全保险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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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第3个保单周年日至期满时,仍生存,我们给付基本保额30%的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若身故时已满18周岁(含),我们返还已交保费的105%,合同终止。 |
祝寿保险金 | 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给付已交保费105%的祝寿保险金,合同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按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30天(含)-60周岁(含)
交费期间:趸交、3年交
保险期间:至105周岁
主险—阳光人寿财富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哪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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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 保多少 | |
身故 | 已满18周岁 | 已交保费×105% |
未满18周岁 | 已交保费 | |
生存金 |
基本保额×30% (从第三年开始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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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寿金 | 已交保费× 105% |
附加险—阳光人寿附加财富账户年金保险D款(万能型)保哪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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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个人账户价值 |
满期金 | 个人财户价值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违法乱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