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爱无忧两全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25年
投保年限
中短期健康理财保障,满返还本金,身故按已交保费105%赔付。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按本合同及《阳光人寿附加爱无忧癌症疾病保险》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合同《阳光人寿附加爱无忧癌症疾病保险》效力终止。 “累计已交保险费” 指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乘以年交保险费。 “年交保险费”指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则我们按满期时本合同及《阳光人寿附加爱无忧癌症疾病保险》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合同《阳光人寿附加爱无忧癌症疾病保险》效力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则我们按已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25年,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已交保费×105%
满期金 已交保费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违法乱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阳光人寿爱无忧两全保险条款

 

多少钱

张先生(男,35周岁)为自己投保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青年版),计划包含阳光人寿爱无忧两全保险,年交保费2620,交费期限10年,保至60周岁,癌症保险金为10万,肺癌保险金20万,满期金为26200元,满6个保单年度后身故,可领取16506元身故保险金。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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