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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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则我们按已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25年,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 保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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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已交保费×105% |
满期金 | 已交保费 |
张先生(男,35周岁)为自己投保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青年版),计划包含阳光人寿爱无忧两全保险,年交保费2620,交费期限10年,保至60周岁,癌症保险金为10万,肺癌保险金20万,满期金为26200元,满6个保单年度后身故,可领取16506元身故保险金。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