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按您已交保险费的116%给付满期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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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合同期满仍生存,合同终止,我们按已交保费的116%给付满期保险金。 |
犹豫期
保险期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李先生30周岁,投保阳光人寿e缕阳光888两全保险(分红型)年缴保费4200元,交费8年,基本保额10万元,保障享有16年。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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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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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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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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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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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16% |